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17〕12 号)精神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地震局综合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3689399;电子邮箱:qzsdz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综合管理科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并落实1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办、市政府办《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钦州市地震局“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要求及时编制、更新发布《钦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钦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通过“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钦州防震减灾”微信、“钦州市地震局”微博,及时将相关信息更新、发布。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权责清单”信息。及时公布了清理后的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两单融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共有保留权力事1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二)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按照市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2017年3月23日,我局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了《钦州市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2017年7月28日发布了钦州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结合各科室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涉及防震减灾重点领域、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信息均按要求及时、规范、更新上传发布信息。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2条,其中在钦州市政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微信73条,微博144条,广西防震减灾信息网171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按规定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我局及时在钦州市政务平台,发布和更新部门文件、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所以无不予公开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设在局综合管理科,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局接待场所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成效较好,但是我局有些科室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重视、主动性还不够,偶有信息公开超时情况,另外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率及完整率,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钦州市地震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