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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工作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5]16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结合各科室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涉及防震减灾重点领域、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均按要求及时、规范、更新上传发布信息,让民众更多、更快地了解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0条,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也按照要求做到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内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政府三类信息严格审核,做到规范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8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震发〔2015〕20号)文件要求,全市地震部门取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中介收费(即不收费)和继续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我局相关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抗震设防行政审批、科普教育等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基层的督促和指导,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钦州市地震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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