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 标 题:行政许可决定书(钦应急许决字〔2025〕100号) | |
| 发文字号:(钦)应急许决字〔2025〕10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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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准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灵山莲塘加油站
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灵山莲塘加油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仓储)事项进行了审查,并组织核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定,你单位符合安全经营许可条件,准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45070013202500089,许可范围:汽油、柴油。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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