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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应急管理局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标  题:行政许可决定书(钦应急许决字〔2025〕91号)
发文字号:(钦)应急许决字〔2025〕91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行政许可决定书(钦应急许决字〔2025〕91号)

2025-12-16 18:01     来源: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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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应急管理局准予浦北县源兴烟花爆竹

经营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

浦北县源兴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请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和核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定,你公司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批发)条件,准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号:(桂)PF〔2025〕00081号,许可范围: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类(C、D)级。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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