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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名称 |
收费 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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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
自治区应急管理信息技术中心(代收) |
政府部门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自2021年10月1日起向考生收取考试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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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理论考试费56元/人·工种、实际操作考试费150元/人·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不及格的,允许免费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并重新收取相应的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和延期复审考试是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技术考试的一部分,按照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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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制定部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1.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函〔2020〕236号)。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21〕32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5.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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