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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4-01 17:16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并协助开展指挥调度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救援队伍建设。

(五)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做好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应用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储备和调度使用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八)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市应急救援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宣传、绩效、后勤以及党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应急值守科。承担中心应急值班值守、信息编报、统计分析、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应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承担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事宜。

(三)自然灾害救援科。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灾、执勤备战和事故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用工作,协助做好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储备和调度使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自然灾害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规划、培训和演练工作。

(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科。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执勤备战和事故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储备和调度使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规划、培训和演练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0人,实有在职2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31.5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4.65%,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2024年支出总预算331.52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4.65%,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31.52万元,同比增加65.55万元,增长24.6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52万元,同比增加65.55万元,增长24.65%。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5.55万元,增长24.65%;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持平。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6.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0%,同比增加7.70万元,增长26.48%。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8.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2%,同比增加2.96万元,增长18.51%。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7.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同比增加5.78万元,增长26.48%。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248.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5%,同比增加49.10万元,增长24.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3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5.55万元,增长24.6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1.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88%,同比增加48.90万元,增长21.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12%,同比增加16.65万元,增长49.7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持平。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1.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保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1.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7.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公积金27.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中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事业运行248.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8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2.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2.8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248.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集中采购2.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钦州市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无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