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07日 |
| 标 题: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钦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防指〔2025〕3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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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钦州市各江河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各江河水情趋势明朗,广西沿海水文中心于2025年10月7日8时解除洪水蓝色预警。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会商并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于2025年10月7日9时终止钦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台风雨后仍然是各类地质灾害活跃期,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做好防范工作。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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