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
事项申请人:浦北安利达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浦北安利达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事项周边单位和居民)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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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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